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什么是效力待定行为
释义
    一、什么是效力待定行为
    效力待定行为是指合同的效力待定。所谓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才能生效。
    《民法典》第五百零三条,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二、效力待定合同追认期限
    效力待定合同的追认期一般是三十天。效力待定合同的善意相对人通知被代理人追认的,可以催告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三、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1)纯获利、无义务的合同,合同有效、不需权利人的追认。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认可的合同,合同生效。
    (3)法定代理人明确表示不认可,不追认的合同,合同不发生效力。
    (4)法定代理人没作表示的合同,不发生效力。
    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3.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
    (1)权利人追认无处分权人签订的合同,合同转为有效。
    (2)无处分权人取得了处分权,合同转为有效。
    (3)权利人未追认,行为人未取得处分权,而相对人是善意的,则相对人可取得所有权,此时行为人向权利人和相对人承担责任。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12 15:3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