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速过路费免费时间 |
释义 | 高速免费通行不收过路费的时间范围:每年的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春节、清明节、五一、国庆四个节假日,7座以下小客车免费20天。春节免费时间:2月18日0:00至2月24日24:00;清明节免费时间:4月4日0:00至4月6日24:00;五一免费活动时间:5月1日0:00至5月3日24:00;国庆节免费时间:10月1日0:00至10月7日24:00。 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时间为准,免费通行车辆范围: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行驶收费公路,包括允许摩托车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以下是扩展资料:1、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负责统一组织实施重大节假日免收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通行费的具体工作。2、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要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加强对各地区指导、协调和督查,及时帮助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升收费公路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快捷出行,现就重大节假日期间免收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通行费有关问题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一)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二)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为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 (三)免费通行的收费公路范围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依法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各地机场高速公路是否实行免费通行,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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