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 |
释义 | 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证券承销业务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证券代销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证券包销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一、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需要哪些程序 (1)提出设立的申请。发起人向其政府主管部门提交设立公司的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招股说明书等文件。 (2)签定协议、公司章程,并报请主管部门批准。 (3)开立帐户和认缴股款。 (4)与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与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 (5)申请批准募股。向国家证券管理部门递交募股申请,经批准后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股份。 (6)发布公告。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等募集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7)发行股票。制作认股书,由证券公司承销,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本。 (8)验资。发行股份的股数缴足后,应由中国注册的会计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9)召开创立大会,通过公司章程,选举董事会、监事会等。 (10)办理注册登记、备案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11)交付股票。 (12)领取营业执照正式成立后,应当依法再次进行公告。 二、上市公司有哪些融资方式 上市公司有以下融资方式: 1、股权融资:证券公司股权融资主要是指证券公司成立或增资扩股时募集资金,证券公司公开发行股票上市,证券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利用股权进行融资; 2、债务融资:发行债券融资是证券公司作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承诺在未来一定时间内偿还本金和利息的融资方式; 3、票据融资:票据融资是货币市场历史最悠久的融资方式。商业票据是一种短期本票,只卖给机构投资者,可以在市场上使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二十六条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证券承销业务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 证券代销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 证券包销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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