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公务员法颁布实施后,按照市里的统一要求,成立了旗公务员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制定了实施工作方案。积极发挥报纸、电视、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作用,利用20天左右的时间,集中宣传了公务员法。在《莫力达瓦日报》上开辟专栏,集中登载公务员法知识;在电视台滚动播出宣传语和《公务员法》精神的内容;在莫旗政府网开设了公务员法知识专栏加载公务员法条文,滚动播出宣传语。依托旗委党校,采取自上而下、分期分批、分级负责的办法,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了公务员全员培训,全旗1210名国家公务员全部参加了公务员法知识的培训和考试。在2006年3月份,旗委组织部会同旗人事局联合组织了以《公务员法》知识为主要内容,全旗各机关抽调参加的知识竞赛。通过形式各样的宣传、培训活动,为社会各界了解《公务员法》、广大公务员掌握《公务员法》、各级机关实施《公务员法》夯实了理论基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