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保险合同中对未申报的风险进行明确规定,则可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果保险合同未规定,则需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十三条: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被保险人明确告知其应当如实告知的保险事项,并告知被保险人懂得或者应当懂得的重要事项。 2. 《保险法》第十四条: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一切情况,保险人要求被保险人说明的,被保险人应当说明。 3. 《保险法》第四十条: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保险公司在投保人明知被保险人疾病情况的情况下承保保险,被保险人发生该疾病,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保险人有证据证明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导致保险人无法正确评估保险风险的,可以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因此,如果在申请重疾险时未如实告知血管瘤的存在,保险公司有权根据合同约定或者《保险法》的规定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