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第一,可以。补充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分别在不大于各8%不小于各1%的范围内,由单位自行确定,其缴存额没有上下限限制。 第二。职工缴存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在职工每月工资收入中代为扣除;单位为职工缴存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由单位承担。单位为职工缴存的和代扣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由单位自发放月工资之日起五日内,存入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的补充住房公积金专户内,并且计入职工个人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 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等于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单位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和单位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分别不得大于各9%和少于各1%。具体缴存比例,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如某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85元,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职工个人和单位各为9%,则个人缴存额为1285元×9%=115.65元,四舍五入后取116元;单位缴存额亦为116元,二者相加月缴存额等于232元。又如某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2200元,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职工个人和单位各为8%,则个人缴存额为2200元×8%=176元,单位缴存额亦为176元,两者相加月缴存额等于352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