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视情况而定。如果是有遗嘱的话,按照遗嘱继承房屋;如果是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方式,由法定继承人按份额继承。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要注意的是,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出现了特殊的情况,可以改变遗产分配比例: 1、对于继承者中生活有困难者或者无劳动能力者,可以多分遗产。 2、对于平时多尽到抚养或者照顾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 3、对于平时不尽到抚养或者照顾的继承人,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遗产。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