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共有产权保障房也叫经济适用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和其他许多国家一样,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另一种出租为主的住宅政策称为廉租房。 先是开发建设单位进行网上公告,就是开通网上申购的通道。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网上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准备证明材料。之后呢,北京住建委会同公安、民政等多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家庭获得申请编码。接下来就是摇号了,以确定选房顺序。按照这一顺序,家庭先后选房,有放弃的,后续家庭依次替补。最后,选好房的家庭就可以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了。上面提到的申请编码也可以用于申请其他项目。也就是说,这个项目没有轮到,可以用这个编码继续申请其他项目,但需要重新登陆网站进行激活。 共有产权房可以买卖。房屋购买不满5年。 本来共有产权房就是给符合条件的家庭使用居住的,如果随意买卖就违反了建房初衷,所以国家规定当共有产权房满5年后,才可上市买卖若是购买不满5年的,按国家规定是不允许转让房屋份额的。如果因特殊原因需要转让的,可向原分配区住建委(房管局)提交申请,由代持机构回购。房屋购买满5年。 如果共有产权房购买已经满5年了,有卖房的意向的话,也是可以进行出售的,只需要向原区住建委(房管局)提交上市申请,代持机构优先购买,在这里有两个选择:一是若代持机构行使优先权的话,继续作为共有产权售卖。二是若代持机构放弃购买的话,那么购房者就要发布转让信息。 法律依据: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供应和售后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区县民政局、市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根据《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沪府发[2009]29号)的规定,结合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供应工作情况,修订了《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供应和售后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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