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视网膜破裂是几级伤残 |
释义 | 伤残等级是指一个人的伤残程度,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的,一般伤残的等级伤残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一级最重。根据伤残等级划分依据,如果是完全失明,无光感,可以评2级伤残。如果可以矫正视力,可以评3级。但具体是几级伤残还是要到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部门申请重新评定。 一、法院委托的伤残司法鉴定能推翻吗 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向法院申请的鉴定,法院对重新鉴定的申请都不予准许。对法院委托的伤残鉴定不满意,可以申请重新司法签定或通过庭审质证来推翻法院委托的鉴定所认定的伤残等级。如果没有充足的证据可以推翻鉴定结论或鉴定机关没有司法鉴定资质,是不能重新申请司法鉴定的。当事人没有自行委托进行伤残评定,而是直接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委托伤残鉴定。另一方对伤残评定结论有异议,进行救济的方式有两种:1、作为伤残评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2、通过诉讼手段,使法院不予采纳。一是当事人自行在法庭中对鉴定人进行质询;二是聘请专业人士对伤残评定结论进行质证。 二、工伤伤残鉴定等级 工伤伤残鉴定等级根据条目划分原则以及工伤致残程度,综合考虑各门类问的平衡,将残情级别分为一至十级。而依据工伤致残者于评定伤残等级技术鉴定时的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而一级是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完全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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