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地方政府在行政区域内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利主要有 |
释义 | 监督权、检查权、议决权、执行权、行政权。 一、公民行使权利的三种形式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是指选举法规定的,公民可以参加选举活动,按照本人的自由意志投票选举人民代表等职务的权利,即参加投票选举的权利;被选举权是指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公民可以被提名为人民代表等职务的候选人,当选为人民代表等职务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必要前提和有效途径。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所谓言论自由,是公民以言语表达意思的自由;出版自由,是指以文字、音响、绘画等形式出版作品,向社会表达思想的自由;结社自由,是指公民为一定宗旨组成某种社会组织的自由;集会自由和游行、示威自由,都是公民表达自己见解和意愿的自由,只是表达的方式不同。这六项自由,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政治自由,是人民发表意见、参加政治活动和国家管理的自由权利。 3.监督权. 监督权包括批评和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等形式。 公民依法行使监督权,有利于克服官僚主义和不正之风,改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的合法利益通过信访举报制度,通过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通过舆论监督制度都可以。 二、政治权利 指什么? 政治权利有:1.选举与被选举权;2.公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的权利。4.监督权:①监督权包括批评和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等形式。②公民依法行使监督权,有利于克服官僚主义和不正之风,改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的合法利益。 三、国外市政体制的类型有哪些 (一)市议会制。市议会制的主要特征是市议会兼行议决权和行政权,市议会就是市政府。(二)议会市长制。议会市长制的主要特征是市的议决机构和行政机构分设,但市议会在与市长的关系上处于优势地位。(三)市长议会制。市长议会制的主要特征是市的议决机构和行政机构分设,但市长在与市议会的关系上处于优势地位。(四)市委员会制。市委员会制的主要特征是市委员会既是市议会,又是市政府,它兼行市的议决权和行政权。(五)市经理制。市经理制的主要特征是市议会聘任一位市经理,把行政权授予市经理行使,市经理对市政府和城市实行专业化管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六十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的各工作部门受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并且依照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规定受国务院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或者领导。 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的各工作部门受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并且依照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规定受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或者领导。 第六十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应当协助设立在本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自己管理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进行工作,并且监督它们遵守和执行法律和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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