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针对假冒伪劣产品 |
释义 | 经营者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应按消费者要求赔偿损失,赔偿金额为购买价款或服务费用的三倍,不足五百元则为五百元。对造成人身伤害的,需赔偿医疗、护理、交通等费用以及误工减少的收入。 法律分析 经营者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拓展延伸 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加强监管,保护消费者权益 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是一项重要任务,需要加强监管,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针对这一问题,政府应加大力度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制造和销售行为,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加强对市场的监测和抽检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同时,应加强消费者教育,提高消费者的辨别能力,让消费者能够更好地识别真伪,避免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此外,加强与企业的合作,促进企业自律,提高产品质量,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可靠的产品。通过这些措施的综合应用,我们将能够有效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结语 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保护消费者权益,需要政府加强监管,加大打击力度,建设监管体系,提高消费者辨别能力,促进企业自律,提供安全可靠产品。这些措施的综合应用将有效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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