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刑事诉讼的证据类型有: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细分为刑诉法第五十条规定内容,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