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养孩子登报怎么登的 |
释义 | 1、打开应用首页,在筛选框内选择需要登报的地址、报纸的类型,接着点击页面下方的搜索。 2、筛选后在列表中选择需要登报的报纸,点击进入。 3、进入页面后,选择公告类型为综合信息。 4、选择登报类型为收养公告,接着提交登报申请,即可完成收养孩子的登报声明。 收养弃婴,办收养手续不需要登报。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需要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收养人和送养人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到收养登记机关,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自次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收养登报公告要什么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籍证明(复印件);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扶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包括年经济收入),并加盖村、镇、街道公章;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4、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证明; 5、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6、大人、小孩两寸照片各两张,合影照片一张(两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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