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的。 1.申请人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 (一般为公安派出所)办理换领手续。 2.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工作人员校验户口簿(采集人像信息)和审阅《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3.缴纳证件工本费用并领取办理回执。 4.领取通知或者办理身份证60个工作后,携带办理回执到办理地点领取身份证。(由于新的二代身份证需要采集指纹因此必须本人到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