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签署自愿吗? |
释义 | 劳动者可以拒绝签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可能解除劳动关系。没签劳动合同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可以选择不续签,但需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月工资高于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三倍支付,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相关规定。 法律分析 一、劳动者是否可以拒绝签劳动合同 劳动者可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为避免支付双倍工资,会解除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没签劳动合同是否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 没签劳动合同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是否可以不续签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后,企业可以不续签。但是除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以外,公司不续签的,需要按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给予其相应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可能会解除劳动关系以避免支付双倍工资。若劳动关系已建立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月工资确定。劳动合同到期后,企业可以选择不续签合同,但需要按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以上为劳动合同方面的基本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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