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可以延长吗怎么延长 |
释义 | 读者问: 某公司有试用员工没有通过试用期考察,但公司现在又没有条件再换人试用。从法律上讲,公司能延长该员工的试用期吗?如果能延长,在程序上有什么要求和注意事项呢? 解答: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同时,第二款还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司法实践中,关于延长试用期的问题,如果是超过了法定的最长期限,当然是违法的,但如果在最长试用期期限内延长是否合法,实践中存在争议。有人认为只要双方协商一致便可以对试用期进行变更,但我们认为,从法律的具体规定来讲,即使双方协商一致,延长试用期仍然存在违法的风险。现在很多用人单位延长试用期实际上是在做加法,如上文所述,即使是在法定期限内,也是存在风险的。但如果变加法为减法,一开始用人单位就按照法定的最长期限约定试用期。这样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用人单位可以通过提前转正的方式来缩短试用期,而对于不适合提前转正的员工来说,不能转正实际上也就变相地延长了原先较短试用期的目的。 一、试用期离职需要多少时间,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试用期内,除用人单位具备法律明确规定的过错性行为外,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因劳动者未履行提前三日通知义务给用人单位带来的相关的经济损失,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有明确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这个没有说必须以书面的形式,不过建议你还是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比较好,到时候你自己保留一份就可以当做证据了。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你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二、试用期被无故辞退 那么,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否可以随时、无原因地辞退劳动者吗?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既然试用期应当被纳入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即便未签订合同,若要辞退也必须按照合法程序进行。参考《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可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限内只有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后才可以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非随意提出一个理由即可提出辞退。所以,如果用人单位要进行辞退则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不过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要辞职,则需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关系。 可见,有的用人单位以为只要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就可以不受劳动法的约束,在辞退劳动者时较为便利,并且不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从以上的分析来看,这样的做法显然已属违法,若你处于试用期又未签合同的,即有充分的理由维护自己的权益。 试用期签订的不是试用期合同,因为试用期的相关约定是规定在劳动合同中的,所以试用期是必须要签合同的。而对于试用期来讲,并不是任何劳动合同中都会进行约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不约定试用期,同时在某些特殊的工作性质上是规定不约定试用期的。如果您的单位在试用期不与您签订劳动合同,您可以通过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网站为您推荐专业的劳动方面的律师,希望能帮助到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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