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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务人欠钱不还躲起来怎样办
释义
    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
    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
    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形式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2、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3、如果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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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7:5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