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著作权的客体的主要类型有哪些? |
释义 | 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作品。著作权客体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作为著作权的客体,必须满足以下构成要件: (一)作品必须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作品必须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并且是通过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因此,凡不属于上述三个领域的,或虽属上述领域,但不是智力创作成果的,都不能成为作品,比如体育活动中的技巧、动作、阵势排列等,不属于作品范畴。 (二)必须表达一定的思想和情感 著作权保护的宗旨是鼓励创作,繁荣社会的文化和科学,作为智力活动的成果,要获得法律的保护,必须是一定的思想或情感的表达,或传授知识,或阐述哲理,或反映现实,或抒发任何情感,若没有反映一定的思想或情感,仅仅标明客观情况,则不能成为著作权法中的作品。 (三)有一定的表达形式 思想和情感必须通过一定的表达形式才能够为外界所感知,成为思想传达的载体。其表现形式可以是多种多样,不限于文字形式,也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中所有用来表现思想和情感的媒介和符号系统。不同的作品,其具体表达形式各不相同。文字作品的表现形式可以是文字符号的组合、字词句的排列;美术作品的表现形式可以是富有情感的线条、色彩、描绘;音乐作品的表现形式可以是旋律、节奏、合声等;舞蹈作品的表现形式可以是动作、姿势、表情等。 (四)作品必须具有独创性 “独创性”或“原创性”是一件作品内含的区别于其他作品的基本属性,也是法律保护的客观依据。作品是由创作者独立完成的,而不是抄袭他人的;作品应体现创作者的个性,体现作者的特点和素养;同时,创作应具有一定的高度和深度,这是著作权保护的基本条件。因此,如果两人独立完成一部雷同的作品,只要不是刻意模仿,两人对各自的作品都享有著作权,不属于侵权行为。 一、申请著作权需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表一套 1.作品名称、作品类别(文字作品、美术、摄影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他)。 2.署名、完成日期、是否发表、首发日期和地点。 3.作品完成形式(单独、合作、委托、职务、其他)。 4.作者情况、著作权人情况。 5.申请者签章。 6.表格内容应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端正清晰,不得涂改。 7.封面由江西省版权保护中心填写。 (二)申请者身份证明 1.个人申请者: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单位与非法人单位申请者:(1)营业执照复印件;(2)委托书(委托代理者申请登记);(3)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5)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6)作者对版权归属的说明书或协议的复印件。 (三)权利保证书 1.个人申请者:必须有本人签字。 2.法人单位与非法人单位申请者:必须有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作品自愿登记申请书 1.申请作品的完成时间、由谁完成的。 2.作品的名称。 3.提出作品登记自愿申请。 4.签章:个人申请者:由本人签字即可;法人单位与非法人单位申请者: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作品自愿登记说明书 1.内容简介(作品主题、中心内容,简述作品的主要特征、特点)。 2.创作过程(作者身份、具体过程、申请目的、作品使用范围)。 3.签章:个人申请者:由本人签字即可;法人单位与非法人单位申请者: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六)提供作品样本 文字作品提供创作稿;美术作品的图片至少从六个方面的角度来反映作品的特点;摄影作品提供照片2张;工程产品设计图纸提供三视图、效果图或实物照片;影视作品提供VCD等。 作品经创作并申请登记著作权成功的,那么权利的所有者就可以根据需要,决定是自己使用此著作权,还是出租或者是授权给其他人使用,以此来获得经济收入。不管是出租还是授权,都可以约定对方可以使用的期限,若是想要永久使用,可以选择喜欢让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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