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办退休要求什么材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1)《深圳市企业参保员工养老保险待遇审核表》原件(一式一份);(2)员工有档案材料的,还应该提供本人档案材料;(3)员工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一份(验原件);(4)员工本人银行活期储蓄存折或卡(深圳市中行、工行、建行、农行、邮政储蓄银行、平安银行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的户名帐号页)复印件一份(验原件);(5)经本市劳动、人事部门批准正式调入本市的员工或属安置到本市的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及部队在编职工,还应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复印件一份(验原件);(6)属归侨的员工还应提供市侨务机构出具的归侨身份证明原件一份;(7)获得高级职称资格的,提供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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