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斑马线基本长度为3米--5米。每条斑马线的宽度应为45或60厘米。斑马线的宽度还可以根据行人数量以1米为一级予以加宽,行人越多的地方,斑马线越宽。 2、在一段路上,斑马线的设置间隔一般为150至500米,合理的设置间距为350~400米。也就是说,在城市里,最好每隔350至400米设置一段斑马线,方便行人通行。 3、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的道路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划定行人过街线路,设置提示标志。根据规划,在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上设置盲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五条 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 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 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 根据通行需要,应当及时增设、调换、更新道路交通信号。增设、调换、更新限制性的道路交通信号,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广泛进行宣传。 第三十六条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