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
释义 | 以北京为例: 一、参保条件:1.所在单位已建工会的在职职工需具备的参保条件: ①参加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②其所在单位上缴市总工会经费; ③持有北京银行京卡·互助服务卡。2.所在单位未建立工会的在职职工需具备的参保条件: ①参加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②由单位统一组织集体参保; ③每人每年交互助金60元;首次投保须交会员费10元。备注:同一单位参保职工不得少于职工总数的70%;少于30人的单位要求100%参保。3.非正规劳动组织、破产企业、歇业企业、自由职业等职工具备的参保条件: ①参加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②每人每年交互助金60元;首次投保须交一次性会员费10元。 二、保障责任:互助金按季度支付,具体保障内容分三类:门诊治疗费用互助金、住院治疗费用互助金、门诊、住院治疗封顶线以上费用互助金。依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规定,对于门诊治疗、住院治疗的自付 (一)费用享受医疗补助。从起付线至封顶线部分,给予报销20%;封顶线以上部分,按40%-80%给予报销。其中门诊医疗起付线1800元,住院医疗起付线1300元,二次以上住院为650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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