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分为: 1、警告; 2、记过; 3、记大过; 4、降级; 5、撤职; 6、开除。 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职责如下: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关规定; 2、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大众的监督; 3、严格按照有关权限以及规定履行个人职责,提升工作效率; 4、作风正派,不做违法乱纪之事; 5、忠于职守,坚决服从上级下达的各项指令和决定; 6、严格保守工作以及国家秘密; 7、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以及法律规定; 8、在生活和工作过程中严格维护国家利益与安全; 9、其他法律规定的相关义务。 法律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七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间为:(一)警告,6个月;(二)记过,12个月;(三)记大过,18个月;(四)降级、撤职,24个月。 第八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