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残疾人看守所可以羁押。但针对残疾人的自身特征,狱管部门也制订了一些个性化的管理方案,残疾人犯罪根据情况,大致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1、对于精神残疾,需要做服刑能力精神病学鉴定,通常和刑事责任精神病学鉴定一起做,也有地方分开做,分开做的话通常是对于在羁押期间精神病加重的情况,如果被认定为无服刑能力,则以保外就医等方式解决,或者交给精神病医院; 2、对于肢体残疾、盲聋哑等功能性残疾,通常也要由监狱主管部门对其服刑能力进行评估,通常进入监狱中的老残监区,做一些较轻的劳动。从司法实践上看,目前公认监狱管理比起看守所要规范,只要监狱不太黑,就算是实在做不了劳动,也没关系,当然为了减轻监狱负担,也可能会动员家属保外就医,不过对于三无犯人,通常会有勤务犯伺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四十五条 看守所在人犯羁押期间发现人犯中有错拘、错捕或者错判的,应当及时通知办案机关查证核实,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