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大病保险并不是“包报百病”,以下7种情况不属于大病保险的范围,消费者在报销前最好先了解清楚。1、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因斗殴致伤、酗酒、吸毒、自残、自杀、交通事故、刑事犯罪、戒烟、戒毒职业病等发生的医疗费用;应由工伤保险以及其他涉及第三方责任人的医疗费用。2、各种非功能性整形、矫形与美容、不孕不育等发生的医疗费用;应由公共卫生项目负担和国家、省已有补助政策的疾病救治费用;医药费用中已经由医疗机构减免的部分;医疗事故或经鉴定属于已经产生医疗事故争议尚未经过鉴定的医疗费用;境外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各种科研型、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费用。3、市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药品、耗材等费用。4、超出医疗服务价格规定的医药费用。5、享受新农合定额补助的住院分娩(含剖宫产)当次住院发生的医药费用。6、各类器官、组织移植的器官源及组织源。7、与治疗当次疾病无关的药品、检查、耗材等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