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济补偿金可以分月发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经济补偿金不可以分月发,应当在办结工作交接时一次性付清。 用人单位应当在以下情形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由用人单位提出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依法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 4、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 5、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6、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 7、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 8、其他。 经济补偿支付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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