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碰到职业打假人处理方式如下: 1、如被投诉举报,确认投诉性质并快速查明事实真相,如遇以举报、曝光相威胁,“勒索”钱财,做好证据收集和固定工作。面对已经明确存在处罚风险的投诉事项,如价格标签出错,促销方式/广告违规,或者商品过保质期等等,争取在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法和公司政策规定的范围快速处理,避免投诉到职能部门给公司造成处罚; 2、完善自身制度,做好日常的商品物价、质量自我检查,保证所有在柜商品的质量,并认真核对检验报告和实际货品的各项内容,降低问题的概率; 3、经营者不要为息事宁人而姑息职业打假人,应尽量减少或拒绝赔偿,降低职业打假人购假获利概率。另外,与打假人和解并不当然能够停止行政调查程序。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