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证人不到场可以吗 |
释义 | 法院开庭,证人如有特殊情况,经过法庭允许,可以不到场。《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第七十三条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一、可以当庭提交新证据吗 可以当庭提交新证据。证人提供的证据指向性多元化。如果将证人提供的证据归属法院调取的证据,有利于双方当事人权利均衡;我国目前的法律及司法解释并未明确禁止证人当庭提交证据,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应当予以准许。根据相关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二、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对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确信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对一方当事人为反驳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所主张事实而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认为待证事实真伪不明的,应当认定该事实不存在。法律对于待证事实所应达到的证明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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