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案件开庭原告都要注意些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民事案件在正式开庭之前原告要做的准备就是在心里面要预设一个调解的底线,注意接收法院通知开庭时间,还有什么其他的准备工作的话,应该及时跟自己的代理人进行沟通。对原告来说,一般在向法院递交诉讼状之前,就应该充分做好各种准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民事诉讼在提审的时候,原告一定要提前做好准备,携带好自己身份证原件,包括自己的起诉状以及法院送达的传票。其次,庭审的过程是首先进行开庭,其次,由双方当事人进行陈述、作证等等,进行法庭调查,然后是双方进行辩论,接着合议庭会进行评议,最后由审判长进行宣读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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