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医保 中的甲类和乙类药品是有不同的,甲类药品是临床治疗所必须使用的,按照基本 医疗保险 的规定进行支付,全部可以进入报销的范围;乙类药品在临床治疗上是可以选择使用的,所以医保不会全部进行报销,每个地区规定的比例不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四十一条: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会同计划、经贸、财政、卫生行政、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确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会同计划、财政、卫生行政、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确定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 使用未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其费用统筹基金不得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