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贪污罪司法解释包括: 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2、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贪污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1、贪污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该罪既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单位的正常活动及职务的廉洁性,又侵犯了公共财产的所有权,但主要是侵犯了职务的廉洁性; 2、贪污罪的客观方面,主要表现在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窃取、骗取或采用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行为; 3、贪污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行为人直接故意,且是以非法占有公共财产为目的; 4、贪污罪的主体为国家单位的工作人员或者是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