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三者之间的主要区别是制定的机关不同、效力不同、适用的对象不同。 一、制定的机关不同 1、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2、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 3、地方性法规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法规。 二、效力不同 1、法律的效力大于行政法规及地方法规。限制人身自由的事项只能由法律规定。 2、行政法规的效力低于法律的效力,但高于地方性法规的效力。 3、地方性法规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效力。 三、适用的对象不同 1、法律适用于所有人,上至国家领导人,下至普通民众。 2、行政法规是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制定的,不适用普通民众。 3、地方性法规只能在本辖区内实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