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辽宁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 |
释义 | 法律分析:从2021年1月起,在2020年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未公布前,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当期养老保险费暂按2019年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确定上下限。共设有60%、70%、80%、90%、100%、200%、300%七个缴费档次,取消上一年度缴费基数下限档次(即原档次八55%),待2020年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公布后,统一调整为按照2020年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确定上下限,并补缴保费差额(含2021年1月起已办理退休人员)。 法律依据:《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统一养老保险政策的若干意见》规定:三、统一缴费工资基数核定口径(六)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70%、80%、90%、100%、200%、300%七个档次中自愿选择。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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