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借期也没约定利息,按新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可否主张从起诉至款还清日按6%年利率计息??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借期也没约定利息,按新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可否主张从起诉至款还清日按6%年利率计息?不可以。根据《最高法发布民间借贷案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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