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划拨土地房产过户所要满足的条件 |
释义 |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据此,如果要进行划拨土地房产过户,那么就要满足以下的这些条件才可以成立。 (1)第一个就是所要划拨的土地在使用方上面是有限制的,按照法律的要求,使用方必须是企业、个人或者是其他的一些经济性的组织。 (2)第二个是必须要拥有合法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可以是那些无凭无据的土地。 (3)如果所要划拨的土地上面有其他的一些建筑物或者是附着物,那么对应的还要拥有这些建筑物或者附着物的合法产权证明,如果不能提供相关的合法产权证明,那么就不可以进行划拨。 (4)必须严格按照我国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签订,并且还要向土地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或者县人民政府补交相应的转让金。 一、进行划拨土地房产过户的流程 (1)首先就是必须熟悉《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关于划拨土地房产的相关条例,并且要按照这些相关条例的具体规定来执行。如果确定要转让使用权的,那么转让的这一方应该用书面的形式向有关部门提出相关的申请,在提交申请之后还要接受审批。 (2)转让的这一方还要向所在的地方的市土地管理部门或者是县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相关的申请,提出申请以后,市土地管理部门或者是县土地管理部门要对申请进行审核,通过审核之后,要递交给相同级别的人民政府进行审批,审批过后转让的这一方就要到所在地的市土地管理部门或者是县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出让手续的办理,按照转让的相关规定来缴纳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 (3)还要到相关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的转让变更登记手续,要到相关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变更登记手续。 (4)最后就是对房屋产权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二、办理划拨土地房产过户需要的相关材料 (1)划拨土地房产的相关登记申请书。 (2)想要申请划拨土地房产的当事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如果当事人不是个人而是企业单位的话,企业单位还要提交相关的营业执照,企业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单位的法人相关的身份证明材料。 (3)要划拨地房屋的权属证书。 (4)可以用来证明房屋的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相关材料,比如说相关的买卖和同,相关的分割协议,相关的入股协议,或者其他的相关材料等等。 (5)还要有经过国土部门批准的相关转让书面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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