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税更正申报可以跨几个月 |
释义 | 电子申报端在一个自然月内也可无限次更正申报本征期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且最近三个征期的申报表各可更正一次。 个税更正申报没有期限,一般当年或者次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可以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更正申报,超期后可以去税务大厅柜面更正申报。 ① 先打开首页,选择要更正的“税款所属月份”,更正本月则无需修改。 ② 点击“综合所得申报”→→“申报表报送”→→“更正申报” 更正之前月份的报表,记得先修改税款所属月份。 更正月份及后期已申报的月份都需要逐月进行更正的,更正申报成功后是差额扣款。 扣缴客户端支持扣缴单位对所有员工进行全量更正,也支持仅对有错误的员工进行个别更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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