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出生不久丢了怎么补办? |
释义 | 补办出生证明,需提出书面申请,写明孩子出生信息、父母信息、丢失原因等。提交原签发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和“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持父母身份证、户籍登记机关的户籍证明、现住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登报声明原件补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户口管理规范》 第九条婴儿出生登记实行随父随母自愿原则,特殊规定除外。 第十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应当由其父亲、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在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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