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附加刑和主刑的区别如下: 1、附加刑针对客观权利,主刑针对主观人身; 2、附加刑具有客观不确定和多变性,可以单独和联合使用,主刑只可以单独使用。 一、刑事责任是死刑吗 刑事责任不一定是死刑,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人因实施犯罪行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种刑事责任。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它只能独立使用,不能相互附加适用,其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而附加刑则分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对犯罪的外国人,也可以独立或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二、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区别是什么 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区别如下: 1、追究的违法行为不同。追究刑事责任的是犯罪行为;追究行政责任的是一般违法行为; 2、追究责任的机关不同。追究刑事责任只能由司法机关依照规定决定;追究行政责任由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决定; 3、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不同。追究刑事责任是最严厉的制裁,刑事法律可以判处死刑,比追究行政责任的严厉程度更深。 行政责任是指犯有一般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依照社律法规的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主要有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种方式。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管理相对人给于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刑事责任是指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主刑和附加刑两刑事责任包括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它只能独立使用,不能相互附加适用。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附加刑分为罚金、财产。对犯罪的外国人,也可以独立或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三、罚金可不可以适用减轻处罚 罚金可以适用于减轻处罚,对于减轻主刑,也是适用的。在主刑范围内选择减轻处罚时,罚金也只在一定范围内可减轻处罚。罚金减轻处罚也可适用于附加刑,因刑法没有明确规定减轻处罚是否可以适用附加刑,既然没有明确规定,就意味着不否认减轻处罚可以适用附加刑,因此有法定减轻情节的,如罚金,主刑和附加刑应当一并减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主刑种类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