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人代表也要劳动合同吗 |
释义 | 法人代表与企业不需要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只针对自然人,而公司法人是自然人的对称。它是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 一、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有哪些 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简称民事主体,是指法律规定的能够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从而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所谓民事权利能力,就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自然人或社会组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二、公司法人人格和公司独立人格是一回事吗 在责任承担上,公司独立人格就是公司法人人格,出自于>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在主体上,公司法人人格可与自然人人格有所区分。 这两个词,通常与公司人格否定这个词挂钩。公司人格否定就是突破公司独立人格的一种限制。 (一)公司法人人格是什么? 法人人格,是指法人团体或法人在法律上能够独立地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主体资格。为外国法学的提法,是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同义语。法人人格完全不同于作为法人成员的个人的人格,因此,法人常被称为法律人。 作为法人具有的独立人格,即能以法人自己的名义独立进行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以法人自己的独立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资格,这就是法人人格。 (二)公司独立人格是什么? 法人格的确立公司法人格即法赋人格或称法定人格。就法学而言,人格是指人之所以为人的事实资格,与民事权利能力等值。其本质乃是单个意志的存在资格(或实践资格)。自然人具有人格是人的本质特征或者说本质属性在法律上的体现。按照现代各国民法所包含的人本主义精神理解,自然人均应具有人格,其民事权利受到法律充分保障,任何人或者任何权力主体对其均不得侵犯,并且非依公正的法律程序,不得限制或者褫夺。公司法人格即公司独立的性质,虽然由于它的组织成员全部改换,也不影响其独立存在。因为公司的债务并不是其各个成员的债务,公司的权利也不是其各个成员的权利。可见,公司与其成员(股东)可以具有相互独立的人格。这就为公司法人格的理论基础。 三、公司资不抵债法人要坐牢吗 公司资不抵债法人不要坐牢。法人不是自然人,是法律上拟制的人。本质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公司作为企业法人,资产无法偿还债务的,应当以全部法人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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