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虚假广告的行政责任主要包括: ①停止发布广告并使用同样的广告费用,在原来发布虚假广告的媒体上公开更正消除影响; ②处以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如果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在虚假广告发布过程中也有责任的,比如和广告业主串通制作,发布虚假广告,或者明知是虚假的还设计、制作、 代理 、发布虚假广告,或者不按照规定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应当没收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2、虚假广告的 民事责任 《 广告法 》第38条规定: “违反本 法规 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 承担连带责任 。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姓名,地址的,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使消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客观: 《 刑法 》第二百二十二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