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经济类诉讼是由经济类纠纷引起的,市场经济主体之间因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矛盾而引起权益争议,而进行诉讼活动。经济类纠纷,在协商不成的情形下,若要较快的解决,一般是选择商事仲裁;比较复杂的,才会选择诉讼的途径。一、一审阶段争议标的(计算基数)计算比例1、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收取7%但不少于¥5000元2、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收取6%3、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收取5%4、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收取3%5、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但在5000万元以下部分,收取1%6、争议标的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收取0.5%二、二审阶段①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②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③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三、再审(申诉)阶段①未曾代理一、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②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四、仲裁案件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的1.5倍计算收取。五、执行案件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收取,曾代理诉讼或仲裁案的按前述标准减半收取。六、若该经济纠纷不涉及财产的争议,按件收费普通经济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经济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经济类诉讼律师费用的收取标准,按照有无争议财产分为按标的收费、按件收费。要提醒一点的是,各地的律师收费标准是不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