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当事人因失窃找不到车了的,可以先去失窃地的公安机关报案,立案后,一般3-6个月仍找不到车,公安机关会开具证明,当事人可以携带证明去车管所注销。如果是因为经济纠纷,造成车辆不在手中的话,那只能去法院起诉。等拿到判决书再去车管所销户。 销户需要什么材料 1、注销法定事由证明材料,例如,死亡证明、服役材料、逮捕证明等,单位(村、居委会)出具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信; 2、注销人口的合法有效居民户口簿; 3、注销人口的居民身份证; 4、《死亡医学证明》或者司法部门的死亡鉴定书、法院的《宣告死亡判决书》; 5、需要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第十五条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条件使用。 公路监督检查的专用车辆,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设置统一的标志和示警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