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保证人的抗辩权是什么意思 1、保证人的抗辩权是保证人基于所保证的主合同债务人抗辨权而享有的在债权人提出保证之债履行请求时予以拒绝的一种权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2)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3)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4)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二、抗辩权概念是什么意思 广义上的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抗辩权是在一种受到他人不正当的行使其权利对自身权益的损害时的一种对抗权。这是对权利过度使用的一种反制措施,利用这种反制措施,可以迫使一些不良行为得到遏制,保护利益双方的共同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