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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强制公示和任意公示的区别
释义
    强制公示也称为公示成立原则、形式主义。公示完成意味着合同履行或物权变动。合同生效产生债权关系;公示〈交付或登记〉完成,发生物权变动和对抗效力。也即未经公示物权不变动,此时合同成立,具有债权效力。
    任意公示,也称为公示对抗原则、公示〈交付或登记〉完成,意思主义。合同生效发生物权变动和其他债权关系,公示〈交付或登记〉完成,产生对抗效力。即未经公示物权仍变动。但“变动了的物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强制公示和任意公示的适用,以“强制公示”为原则,“任意公示”为例外。任意公示的类型包括:1.动产抵押(生产设备、原材料、成品、半成品)。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转让。3.地役权。4.流转期限5年以上的土地经营权。
    一、小区房屋拆迁回迁户还用预告登记吗
    房屋拆迁回迁户需要预告登记。办理预告登记需要的材料包括双方身份证明、房屋登记申请书、已登记备案的房屋合同等,预告登记将债权通过登记的方式记载下来并予以公示转化为准物权,以此对抗第三人、维护准物权人的合法权益,具有排他性法律效力。
    二、不动产预告登记是什么意思?
    不动产预告登记是指不动产物权变动所需要的条件尚未成就时,为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由请求权人向登记机关申请进行的预先登记。预告登记将债权通过登记的方式记载下来并予以公示转化为准物权,具有排他性的法律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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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2:4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