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市组织部长职责 ⒈在市委领导和省委组织部指导下,主持组织部全面工作。 ⒉主持召开部务会议、部办公会议及全市组织工作会议。主持研究制订本部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部署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及时处理和解决组织工作中的问题。 ⒊审定、签发本部报送市委、省委组织部和下发县市区委组织部的各类重要文电。 ⒋了解掌握全市党的组织建设情况,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⒌了解掌握市管干部、后备干部情况,按照市委要求,及时提出调整配备市管干部的意见,抓好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⒍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全市组织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 ⒎协调各副部长的工作,检查考核各科室的工作。在集体研究的基础上,决定本部干部的任免、调整和奖惩,批准本部干部的调出、调入。 ⒏领导部机关作风建设,求真务实,提高效率,真正使组织部成为党员之家、干部之家和知识分子之家。 ⒐关心机关同志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⒑完成市委和省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