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单位保障制与国家社会保障制的涵义及区别? |
释义 | 国家-单位保障制与国家社会保障制的涵义及区别如下: 国家—单位保障制: 1、社会化程度低,覆盖面缺答损; 2、就业与保障的高度重合; 3、社会保障企业化;对传统经济体制的严重依附性; 4、社会保障基本上表现为单纯的国家保障; 5、政出多门的管理体制; 6、社会保障实施的非货币化; 7、国家-单位保障制以个人的形式存在。 国家—单位保障制度在价值取向上倾向于社会福利的公平分配,当时平均主义,“大锅饭”盛行。依据新中国的国情建立的,适应计划经济的发展。但是到了后期,效率优先成为整个社会的共识,国家—单位保障制度已经无法满足社会的需要,因而进行改革。而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由此诞生。 国家社会保障制: 1、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对社会成员特别是生活有特殊困难的人们的基本生活权利给予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 2、国家社会保障制以群体的形式存在; 3、作为一种体系或一种制度,社会保障由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等方面组成。第一,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对遭受自然灾害、不幸事故和生活贫困者提供物质援助,它是社会保障的最低层次。第二,社会保险居于社会保障的核心地位,指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成员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生活困难时,有权得到国家、社会和有关部门的帮助,主要有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第三,社会福利是社会保障的最高层次,是指国家和社会在居民住宅,公共卫生、环保、基础教育等领域,向全体公民提供的帮助和服务。第四,社会优抚是对特定阶层比如对军人或军烈属的优待和安置,它是一种带有褒扬、优待和抚恤性质的特殊保障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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