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单位未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时,员工可: 1、向用人单位要求帮员工开设社保账户并补足社保费用; 2、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投诉; 3、必要时,申请劳动仲裁。 企业未给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帮员工开设社保账户并补足社保费用;也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投诉;而在必要时,申请劳动仲裁。具体要采取哪种方式维权,员工应当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人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工人向社会保险经办组织申请解决社会保险登记。未解决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组织核定其应当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