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护士执业注册的主管部门是 |
| 释义 | 护士执业注册的主管部门是健康行政部门。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4、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健康标准。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符合下列健康标准: 1、无精神病史; 2、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 3、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护士执业考试与护理专业初级(士)考试并轨后,经全国护理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证书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国务院令第517号)第七条 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第八条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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