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买期房签的是预售合同是正常的。从定义上来看,预售合同是指由购买者(预购方)与出售者(预售方)约定的由购买者预先支付价金之一部或全部,而由出售者于将来一定时期交付商品的商品买卖合同。必须双方达成协议合同才生效。因此预售合同有着“预订”的含义,开发商需要按照约定到时候提供房屋,并且应该按预售合同规定的价格、品种、质量、规格、期限、履行方式、履行地点等要求履行合同。预售合同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后期开发商并不能按照合同提供房屋,那么应该进行退款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我们在购买预售房屋的时候,一定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备商品房的预售许可证,有了许可证才可以办理网签,这也是后期能够办理房产证的关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 《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监会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样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