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跨省住院医保怎么报销 |
释义 | 1、根据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参保人在异地就医必须先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和备案。其中,参保人所花费的医药费用必须先由个人全额垫付。 2、出院后1个月内,参保人可以凭身份证、户口簿、居民医保卡、出院证明、医药费发票及医院费用明细总清单、异地居住证明或暂住证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3、就医人员住院时必须向参保地的医保中心申报备案,如果参保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报备手续,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机构可以不予报销。 在异地报销时,必须先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和备案,所花费的医疗费用应有个人先行垫付。出院后准备报销的一些证明材料到参保人户籍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医疗费用。 跨省医保怎么报销 跨省医保的报销流程如下:1、转诊备案:参保人员需要在当地的医保中心完成转诊备案手续; 2、递交材料:参保人员需要向医保中心提供相应的出院小结、发票、费用清单等等相关的材料。 3、审核清算:医保中心需要根据参保人员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按照一定的比例计算出报销金额; 4、发放资金:在医保中心完成审核之后会将报销的金额打到参保人员对应的银行账户中。 医保异地住院怎么报销 异地医保报销的流程, 1、转诊备案:参保人员需要在当地的医保中心完成转诊备案手续: 2、递交材料:参保人员需要向医保中心提供相应的出院小结、发票、费用清单等等相关的材料: 3、审核清算:医保中心需要根据参保人员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按照一定的比例计算出报销金额: 4、发放资金:在医保中心完成审核之后会将报销的金额打到参保人员对应的银行账户中。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实施条例全文》第三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五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的具体办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执行。、 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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