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赠与合同的特殊终止事由包括: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近亲属、受赠人未履行扶养义务、受赠人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应在1年内行使,该期间为除斥期间。超过此期限,赠与人将无法行使撤销权。 法律分析 赠与合同的特殊终止事由如下: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 该期间为除斥期间。 超过这一期间,赠与人不得再行使撤销权。 拓展延伸 赠与合同终止的常见情形及处理方式 赠与合同终止的常见情形包括双方协商一致解除、赠与人或受赠人死亡、赠与财产毁损或丧失等。在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书面协议或口头协议达成一致,终止合同关系。如果赠与人或受赠人死亡,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自动终止。当赠与财产遭受毁损或丧失时,赠与合同也会终止。在处理方式上,当合同终止时,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相关的清算和返还手续。如果有争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总之,赠与合同终止的情形多种多样,处理方式应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法律规定和协商原则。 结语 赠与合同的特殊终止事由包括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受赠人未履行扶养义务、受赠人未履行合同义务等。赠与人的撤销权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有效,此期间为除斥期间。超过此期限,赠与人不得再行使撤销权。赠与合同终止的情形还包括双方协商解除、赠与人或受赠人死亡、赠与财产毁损或丧失等。在终止合同时,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清算和返还手续。处理方式应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法律规定和协商原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