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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是赠与合同终止的事由
释义
    赠与合同的特殊终止事由包括: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近亲属、受赠人未履行扶养义务、受赠人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应在1年内行使,该期间为除斥期间。超过此期限,赠与人将无法行使撤销权。
    法律分析
    赠与合同的特殊终止事由如下: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
    该期间为除斥期间。
    超过这一期间,赠与人不得再行使撤销权。
    拓展延伸
    赠与合同终止的常见情形及处理方式
    赠与合同终止的常见情形包括双方协商一致解除、赠与人或受赠人死亡、赠与财产毁损或丧失等。在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书面协议或口头协议达成一致,终止合同关系。如果赠与人或受赠人死亡,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自动终止。当赠与财产遭受毁损或丧失时,赠与合同也会终止。在处理方式上,当合同终止时,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相关的清算和返还手续。如果有争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总之,赠与合同终止的情形多种多样,处理方式应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法律规定和协商原则。
    结语
    赠与合同的特殊终止事由包括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受赠人未履行扶养义务、受赠人未履行合同义务等。赠与人的撤销权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有效,此期间为除斥期间。超过此期限,赠与人不得再行使撤销权。赠与合同终止的情形还包括双方协商解除、赠与人或受赠人死亡、赠与财产毁损或丧失等。在终止合同时,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清算和返还手续。处理方式应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法律规定和协商原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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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20:48:55